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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十九章 吴大白的事故之梦醉天涯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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从那日回到家中之后,第二天吴大白就将昨天发生的事情忘记得一干二净,急得陈氏赶紧找他老爹想办法。
  
  当吴掌柜得知儿子的这些奇事之后,只是摇摇头道:“随他。”
  
  只有随他而去,毕竟对吴大白来说,并没有造成身体上的伤害,该吃的时候吃,该读书的时候读书,该练剑的时候练剑。
  
  从这天起,吴大白忘了自己曾遇见过一个叫胡媚的小女孩,忘掉了自己跟她的约定要去城中再找她,甚至忘了她长得什么模样。
  
  只是在他的脖子上多了一块玉佩,一块一面是猫一面是鱼的玉佩,这是他连洗澡的时候都不能取下来的玉佩。
  
  慢慢长大的吴大白没有承继老爹的生意,而写诗仗剑天涯。
  
  只因为少时的先生跟他说了一嘴:“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!”
  
  教他练剑的先生也如是说:“独自练剑不如去败尽天下高手!”
  
  “我要去行万里路,败尽天下的高手!”已经十八岁的他,站在老爹面前静静地说道。
  
  “人说养儿防老,你却如此胡闹,难道想要不孝么?”吴掌柜看着他,非常生气。
  
  吴大白看着生气的老爹,咧开嘴笑道:“你跟娘还年轻,才三十几岁而已,再生二个弟弟妹妹,往后好陪着你们二老,替我敬孝。”
  
  陈氏啐了他一口,笑骂道:“你个孩子,尽说胡话,那有这样调侃自己爹娘的道理。”
  
  吴大白摇着她的肩膀说:“世人都说世界很大,不是我们眼前的这遍天空,虽然我们从天竺来到了大唐,但是还有比大唐更大的地方,我想去看看。”
  
  陈氏眼儿一热,眼泪忍不住哗啦啦往下,看着吴掌柜说:“他爹,就让孩子去吧!”
  
  吴老爹见不得自己的婆娘掉眼泪,狠狠地瞪了吴大白一眼,吼道:“浑小子,谁让把母亲惹哭的?赶紧滚蛋!”
  
  ......
  
  就这样,年轻的吴大白仗剑走天涯,先后游历了大唐皇朝,樱花帝国。
  
  后来在二十岁的时候又跟人跑去了西域皇朝和北疆皇朝。
  
  凭着年轻不服输的勇气,自西往东,从面到北,与天下的剑客一较高低,最后混出了一个剑仙的名头,在世间传颂。
  
  并且,因为热衷于剑法的他,还有一个喜好是就喜欢写诗。
  
  用他的话来说:“我的剑法只能用来打架杀人,可我写的诗地可以用来吃饭喝酒住店。”
  
  终于,在他二十五岁的这一年,因为一首诗震动天下,连大唐皇帝李天基也惊为天人。
  
  大唐七百四十二年,因玉青公主和工部侍郎贺元章的推荐,皇上李三郎看了吴大白写的那首名垂千古的诗赋《侠客行》对其十分仰慕,便召李白进宫。
  
  没过几天便下令吴大白供奉翰林,职务便是给皇上写诗文,陪在皇帝左右。
  
  吴大白成了大唐历史上第一个因为写诗而入仕途的官员。
  
  然而,也就是这一年,吴大白在一次酒后摔了一跤,绊倒在自己的睡房里,下巴重重地嗑在冰冷的青石地板上,嘴里吐出的鲜血流了一地......
  
  神智不清的他,继续爬上床,一觉睡到了天明。
  
  也就是这一夜的沉睡,让他想起了十年前的那天午后,十五岁的他跟着母亲你逛街,偶遇了站在槐树下的胡媚,一个沉睡了十年的记忆,在他不经意之间被唤醒。
  
  只因为,他在屋里摔了一跤,下巴磕破,流了一地的血,染红了胸口的那块空灵玉。
  
  空灵玉染血激活,十年前的那个小女孩留下的一道神魂脆生生地站在了他的面前。
  
  “记住:我叫胡媚!”
  
  记住,我叫胡媚!
  
  记住,我叫胡媚!
  
  记住,我叫胡媚!
  
  捏着胸口的空灵玉,吴大白狂吼了一声!从床上一跃而起,抓起挂在墙壁上的长剑,跑到院子里,疯狂地发泄了一通,最后傻傻地瘫倒在地。
  
  没过几日,吴大进宫面见皇上,说是心境欠佳,已经写不出能让皇上愉悦的诗句,请求外放游历一番,待得学诗有成,再回宫来。
  
  唐皇眼见他情绪低落,不似有假,心中虽然不愿意,但还是点头准了他的请求。
  
  也就是从这一刻起,一向给人安静、文弱的吴大白象换了一个人似的,变得有些放荡不羁。
  
  已经过去了十年,他不知道要去何方寻找当年那个叫胡媚的小女孩。
  
  为此他离开皇宫,一路向西,回到了当年的敦煌。
  
  果然如他当年所说,吴掌柜和陈氏在吴大白走后又生了一儿一玉,儿子今年九岁,吴掌柜给他起名叫吴守义,意思是守住善义不为恶。
  
  女儿今年七岁,起名叫吴青莲,意为生来高洁,不染世间污泥。
  
  看着十年归来的儿子,又得知吴大白在大唐做了高官,一家人欢喜得不行,弟弟妹妹吵着要跟他学习剑法,搞得吴大白不胜其烦。
  
  他哪里会教人呀?
  
  他很想告诉弟弟妹妹,这些年自己都在不断地跟人打架挑战,没有去宗门里修行世人传说的仙法。自己的剑是用来杀人的,不是欣赏的。
  
  ......
  
  十年过去,吴大白又来到了当年的那颗槐树下。
  
  只见槐树依旧,却不见当年那浅笔兮兮的小女孩。
  
  记住,我叫胡媚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