对了,便宜男票,我给你写了一首歌,你唱呗?
喝了一口咖啡,时依说出了这话。
她真不是好心,也真不是将司霁北放心间了,而是——
司霁北名气大,地位高,一旦他演唱这首歌,诶嘿!
词曲人很显眼的说。
时依觉得,她距离回到巅峰,就差这临门一脚的助攻,就能打开进入巅峰的大门,然后扶摇直上九万里。
你会写歌?
还在纠结时依是不是突变沙雕的可能性,司霁北陡然听到这话,猝不及防被吓了一跳。
时依会写歌?
时依连初中都没毕业,接受训练的时间也过短,即便出道三年,但混得堪比咸鱼。
退团后也没在行业中继续深造,从事着和音乐完全不搭边的带货网红。
会写歌?
果然是在逗他玩。
但莫名的,司霁北就他妈的被这句话给戳中了软肋。
心花怒放。
时依为他写的歌!
他完全忽略了便宜男票这个称谓。
满脑子都是那首专门为他写的歌,无限霸屏中。
时依笑着点头,是啊,我给你写的歌,前次我不是问过你《她的》这首曲子嘛,你能做出这种节奏的曲子,我觉得你骨子里面还是一个比较潮流,不安放青春的人。
司霁北眼皮一翻,你又懂了!
所以这首歌曲,是嘻哈风格?
我给取名叫《这个男人》,怎么样,是不是和《她的》很贴切?
……
司霁北纠正,曲子是我做的,歌名是填词人取的。
不要在意细节,我觉得以你的嗓子,唱出这首歌,绝对能成为音源allkill。